羅德曼在第三集的開頭說道,“我就像你身上無法擺脫的皮疹。”其實更真實的話羅德曼都沒有說出來。
羅德曼的打球方式就是NBA防守規則的真實分界線:他巔峰時期的NBA,在那之後的NBA,以及現在的NBA。而他則經歷瞭這其中的變化,尤其在他職業生涯早期,他通過比賽裡的推搡,擠壓,以及肉搏,還有他那不可思議的二次起跳,三次起跳,四次起跳的能力以及他那與生俱來的天賦,這些可以幫助他在任何他想要的位置搶到球。
當他成為一名成熟的球員時,他使活塞隊不可戰勝。
當他在1996年代替霍勒斯-格蘭特上場時,他幫助喬丹重新恢復瞭偉大。他在公牛隊的防守方式和在活塞隊時很不一樣。即使是在公牛時期,NBA也迫切地希望遠離戰鬥,遠離“喬丹規則”——簡單來說,就是喬丹每次運球殺入籃下時,都會遭遇各種肘擊。
而且他是唯一一位在過去NBA打球的球員也能適應現在NBA的球員。
羅德曼從頭到腳刻有紋身,也隻有艾弗森等少數球員跟他紋身一樣多。他把頭發染成瞭幾種比較顯眼的顏色。他和麥當娜以及卡門-伊萊克特拉約過會,無論他在哪裡,他都會盡情狂歡。並不是想打擊現在的球員們,但是當一切涉及到社交媒體的時候,他們都有點過於在意自己的形象。不過丹尼斯可以很快融入現在的環境。
他還是一位偉大的球員。
你能想象他是一位有INS賬號並且經常上推特的球員嗎?
他曾是對抗喬丹的傢夥,這很棒,但是他很明顯隨時都在掌控自己的形象。他不讓其他人進入他的內心世界,他總是穿著一些稀奇古怪的服裝,在震撼到一些球隊的世界觀後,他也會傳遞一些正能量。
“有關這位叫作邁克爾-喬丹的夥伴。”我在1989年的5月8日,也就是喬丹在克雷格-埃洛面前完成瞭絕殺的幾個小時後,我在《華盛頓郵報》位於俄亥俄州裡奇菲爾德的辦公室裡寫道。喬丹戰勝瞭騎士,贏下瞭季後賽首輪最重要的第五場比賽。那個絕殺預示著喬丹的崛起,也將成為聯盟裡最棒的球員,可以帶領球隊去爭奪總冠軍。
在《最後一舞》中,你所看到的喬丹就是他巔峰時期的樣子。可能你已經知道喬丹是多麼得不可思議。
但是,我希望你能明白為什麼像我這種報道過那個時代的記者會如此熱愛那段時光。
是因為仇恨。
這些仇恨是發自內心的,是如此的原始。這不是作秀,也不會在比賽結束後被遺忘。
喬丹討厭活塞隊,活塞隊也討厭喬丹。活塞隊討厭凱爾特人,凱爾特人討厭湖人,湖人討厭凱爾特人。菲爾-傑克遜回憶稱當初在80年代初發現他在波多黎各克佈拉迪亞斯隊執教錄像的人是偉大的,在那個地方,市長曾經槍殺過一位裁判。傑克遜無法忍受尼克斯的主教練傑夫-范甘迪,而且這種討厭是相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