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認為裁判在某種程度上是有預謀的,不稱職的或故意為之的,並因此造成瞭哈登和聯盟其他球員在罰球上的巨大差距,這種想法是荒謬的。去年,我仔細研究瞭哈登的造犯規,得出的結論是,他隻是在做其他人都在做的事情,隻是做得更頻繁,離籃筐更遠。
公平地講,在某些比賽中,哈登在意識到防守隊員沖過來時,他會投出一些正常情況下不會投的球,或者他可能會調整身體姿態制造身體接觸,而如果防守球員躲避開,他就會被放空。但如果在內線,造犯規卻往往被稱贊為一種技巧,哈登隻是想出瞭如何將這種能力的運用范圍擴大。他是一個很好的三分球射手,所以對手必須對他嚴防死守。他也是一個極具破壞力的控球手,所以防守者必須準備好對他的任何變向做出反應。這樣,他就可以在有限的空間內讓防守球員失去平衡。多年來,控球手一直通過帶球突破來利用這一優勢,哈登則找到瞭在不突破的情況下運用它的辦法。
每一個優秀的進攻球員都知道如何讓防守球員失去平衡,多年來,外線球員一直在通過這種做法來創造空間,而哈登的做法則是吸引防守隊員靠近並在外線制造身體接觸。從美學上看,這可能不太讓人滿意,但哈登的造犯規通常是在比賽規則之內的,而且是基於技術,而不是裁判的偏見。
哈登是不是每次進攻都走步?
當然不是,在他為火箭出場的606場常規賽中,他隻被判瞭67次走步違例,很顯然,這並不是出現在所有比賽中。實際上,自2012年以來被判罰走步違例最多的球員是揚尼斯-阿德托昆博,他的走步次數是152次,比排名第二的球員多出22次。
但當然,爭論的焦點是哈登是否一直在走路,而不是是否被吹罰走步。對於認為他一直在走步的人來說,找到一些片段來計算他的步數,並以此支撐他們的言論並不難,但是對於那些大量持球的球員來說,每個人都會遇到這種情況。而且,正如前NBA裁判主管羅尼-納恩所說的那樣,“判罰是否走步就像是跳舞,一旦你理解瞭它的節奏,你就可以決定它是否合規。當你觀察球員是否走步時,那不是球員走瞭多少步的事情,你隻要知道他的節奏就行瞭。”
是否真的有脫衣舞俱樂部退役瞭哈登的球衣?
不清楚。這個故事第一次出現是在三年前喬-佈登(美國說唱歌手)的一期播客節目上,當時佈登和他的搭檔討論瞭休斯頓一傢脫衣舞俱樂部的事。現在流傳著一些模糊的圖片,但那似乎是一個哈登的橫幅照片,而不是真正的球衣。這件事情看似非常可信,但我們可以理解哈登沒有對此沒有公開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