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瞭激勵條款之外,合同裡仍然有部分基礎薪資。一位頂級經紀人說:“要想為球員爭取到一份滿意的代言合同,經紀人必須要足夠瞭解市場。我們必須和多傢品牌溝通交流,然後得出一個估值,最後找到適合球員的身價。品牌代言合同不同於和球隊的合同。NBA球員的薪水可以公開,經紀人也可以通過各種小道消息知曉其他球員的薪資。”前NBA經紀人馬特-巴佈科克說:“那些大型經紀公司擅長評估球員的市場價值,他們手中掌握著很多客戶,通過和不同品牌的談判他們能更好地把握市場。”有時候經紀人得跳出常用思維去為球員爭取利益。一位經紀人說:“如果客戶還沒有成為球星,那我就得找到客戶的優勢。比如某品牌想要進入客戶所在的市場,這時候球員會占據一些優勢。還有一些球員場下的穿著對球迷吸引力更大,比如塔克和尼克-楊,為這些具有鮮明特色的球員爭取代言合同就要利用好球員的優勢和特點。”
經紀人還會和品牌公司商討球員產品津貼和簽名鞋的問題,如果有簽名鞋還會涉及到版稅的問題,一些球員還需要為自己的AAU球隊或者訓練營找贊助。除此之外球員是否需要參與商業活動或者品牌巡回推廣活動也在討論范圍之內。很多經紀人都表示球員的位置和打法對他們的談判很重要,聯盟有很多內線球員更適合充當特定商品的代言人,業內有一句老話叫:大個子不賣鞋。德克斯特說:“實際上很多公司也是這麼做的,多數消費者更能被後衛吸引,尤其是孩子們。大部分小孩子的偶像不是奧尼爾那樣的球員,他們更想成為庫裡或者范弗利特那樣的球員,我們根據消費者的看法來選定影響力更大的代言人。”
很多年以來,多數球鞋公司簽下瞭更多的後衛,不過近幾年字母哥和杜蘭特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恩比德也有瞭第一雙簽名球鞋,錫安是詹姆斯之後獲得新秀球鞋合同最大的球員,越來越多的內線球員成為瞭球鞋代言人。尼克說:“恩比德屬於一個特殊的案例,他是第一位擁有簽名鞋的中鋒。我們將會看到恩比德怎樣利用自己的影響力來賣鞋,他在社交媒體上有很大的流量,多數大個子不適合賣鞋,但並不一定所有的大個子都不適合,恩比德很可能會向大傢證明這句話的局限性。”
原文:Alex Kennedy
編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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