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強健身人員登記管理。所有進場健身人員應掃描“北京健康寶”等軟件,實行“綠碼”準入制,落實體溫檢測、實名登記等措施。對拒絕接受掃碼、體溫檢測或體溫異常者,謝絕入場。健身人員應按照《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33號),根據不同場景正確佩戴口罩。登記處應配備消毒用品,信息登記用筆須及時消毒或者更換,避免交叉感染。
7.保障洗手等設施正常運行。洗手間應保持清潔和幹爽,提供洗手液,並保證水龍頭等設施正常使用。如無洗手設備,應配備免洗消毒用品。
8.規范垃圾收集處理。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在公共區域設置口罩專用回收箱,加強垃圾箱清潔,定期進行消毒處理。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並清運。
9.做好設施器材清潔消毒。強化場所衛生防控措施,確保清潔消毒等達到相關要求,場所的預防性消毒方法參照《消毒劑使用指南》(國衛辦監督函〔2020〕147號)和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預防性消毒指引》執行。每日對場地硬件設施、健身器材、公共用品用具等進行預防性消毒,公用物品、公共接觸物品或部位要加強清洗和消毒。根據實時人流情況增加消毒頻次。
10.控制人員規模和密度。實行健身人員電話、網絡預約制,進行限流管控,同時段相鄰健身人員應保持安全距離。每日開放期間,要加強場地巡查和人流動態監控,發現有健身人員密集的情況,及時勸導疏散。
11.加強疫情防控宣傳。在顯著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責任人及屬地衛生、疾控部門聯系方式,公示員工疫情摸排、防控措施、消毒等情況,張貼相關防控知識和健身註意事項等。通過語音、圖像等方式,告知健身人員在參加健身活動中,應註意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提醒健身人員註意保持手衛生,不要觸碰口、眼、鼻。接觸口鼻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後,必須洗手,或用免洗消毒劑清潔。
12.做好防控物資準備。提前準備口罩、測溫計、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資,確保滿足防控要求和正常運營。
13.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酒精等消毒制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單獨存放、專人保管、科學使用、確保安全。消毒制劑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時應註意個人防護,應戴防護眼鏡、口罩和手套等,同時消毒制劑具有一定的腐蝕性,註意消毒後用清水擦拭,防止對消毒物品造成損壞。
14.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各類體育健身場所應建立科學、規范、及時、有效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一旦發現有發熱等癥狀的人員要立即采取暫時隔離措施,並與當地疾控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一旦確認為疑似病例,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配合疾控部門做好相應工作,按要求停止營業並封閉場所,對全部區域進行消殺,對密切接觸人員進行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