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提供信息
當一名球員命中絕殺後,他最不願意看到裁判做出這個動作:雙臂手掌向下水平交叉,向外伸展再收回。因為這個動作意味著裁判認定絕殺球無效。
當兩隊的球員爭奪籃球控制權而同時倒地或產生肢體接觸時,裁判通常會將兩根拇指同時向上,掌心相對,胳膊與身體呈90度,這就意味著雙方球員要進行爭球來決定球權歸屬。
第五,違例
有關違例的裁判手勢很多,這裡做一下詳細解釋:走步違例手勢:雙手握拳在胸前交叉,上下前後轉動雙拳;兩次運球手勢:雙手掌心向下,用手掌做不同步的輕拍動作;攜帶球手勢:就是我們常說的“翻腕兒”,右前臂與身體呈90度,手掌由上至下半轉;防守三秒手勢:這個手勢不會出現在NBA的裁判中,在國際籃聯的比賽中,為瞭區別它與三分球投籃的手勢,裁判通常會伸出拇指、食指和中指與身體保持90度後垂直放下;24秒違例手勢:上臂與身體呈90度,前臂向內彎曲,手指觸碰自己的肩部;回場違例手勢:與攜帶球手勢類似,不同之處在於需要來回多次擺動手臂。
第六,球員號碼
在奧運會等最為正式的比賽中,國際籃聯仍然規定各支參賽球隊的12名球員嚴格選擇4號-15號的球衣作為比賽服,一方面會顯得很正式,另一方面也便於裁判對於球衣號碼的示意,這裡要解釋的是:在正式比賽中,如果球衣號碼是單數,則裁判會用自己的右手來示意號碼,如果球衣號碼是雙數,則裁判會用自己的右手來示意十位數字、用左手來示意個位數字。
在NBA、籃球世界杯等比賽中,會出現球員身穿4-15號球衣號碼以外的號碼,以16號球員為例:裁判要首先掌心面向自己、伸出右手食指,來表示十位數字是“1”,然後掌心背向自己、伸出右手五指和左手食指,來表示個位數字是“6”。
第七,犯規的類型
這部分手勢是裁判在比賽中用到的最頻繁的手勢,最常見的三種是:拉人犯規、阻擋犯規和擊腕(打手)犯規,其中,出現拉人犯規時,裁判的手勢為右手向下抓住左手手腕;出現阻擋犯規時,裁判會將雙手的虎口至於髖部兩側,類似一個叉腰動作;出現擊腕(打手)犯規時,裁判會用右手手腕撞向左手手腕。
在籃球規則中,會有單場比賽中的單節犯規次數和單場比賽中的個人犯規次數的限制,當單節犯規次數未到4次時,產生的非投籃犯規不執行罰球,當出現對投籃動作的犯規或單節犯規次數已達上限時,產生的犯規就會執行罰球。對非投籃動作的犯規,裁判通常會舉起握拳的右臂,隨後指向地面;對投籃動作的犯規,裁判通常會舉起握拳的右臂,隨後伸出與罰球次數對應的指頭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