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直播4月17日訊今日凌晨,2021年的狀元秀熱門傑倫-格林,宣佈與發展聯盟球隊簽下一份“球員發展計劃(development program)”,這份合同由NBA總裁蕭華和發展聯盟總裁拉希姆聯合“特制”,這份合同將對那些不想上大學直接打職業的球員有著深遠的影響,這個故事,還需要我們從高中生球員進入NBA開始說起。
在如今這個時代,美國的大部分頂級高中生球員們在高中畢業後,由於年齡大多都還沒到19歲,無法參加NBA選秀,所以他們通常有以下三種前途選擇:
1、上大學:這也是絕大多數人的選擇,上一年大學,年齡達到19歲然後馬上參選,當然,也有人選擇多上一年、兩年甚至讀完大學再參選;
2、去海外:去海外職業聯盟打一年球,年齡達到19歲然後參選;當然,也有人“一去不復返”;
3、自己練:既不去海外打職業、也不去NCAA打球,就在自傢後院裡練球,練一年,等到19歲然後參加NBA選秀。
以上三種選擇,各有其利弊:
上大學的:好處是能得到專業的、學院派的培養,而且不用出國,相對來說離傢比較近;但是要被NCAA“剝削”——沒工資,還要應付一堆文化課,這對於體育生來說通常是很痛苦的;
去海外的:好處是能接觸到較高水平的鍛煉,並且通常能拿到50萬美元左右的薪水,這還不包括廣告代言的收入;不好的點就是離傢比較遠,而且打聯賽可能會把自己的選秀價值給打沒瞭(對手太強,顯得你很菜);
自己練球的:相對比較自由,但是沒有瞭體系化的訓練和指導,漲球的速度會受到影響。
NBA現行的勞資協議中規定,參選的球員必須要年滿19歲,NBA近年來也有在與球員工會商量把這個規定給取消瞭,但是目前雙方的談判處於停滯的狀態。
在去年,拉梅羅-鮑爾、RJ-漢普頓等潛力新人遠赴海外打NBL聯賽,這種“人才的間接流失”更是刺痛瞭蕭華,這些青年才俊們苦於勞資協議規定無法直接進入NBA,蕭華看得心痛,他下定決心要想一個辦法把這些青年才俊留在NBA的大環境中。
於是,傑倫-格林所簽的“球員發展計劃”合同應運而生。
蕭華和發展聯盟總裁拉希姆此前花瞭大概一年的時間,去瞭解這些潛力新人和他們的傢長們的需求:錢、對球員的培養、對年輕球員價值的保護等等等等。
這份“球員發展計劃”的好處有許多,我們來逐一分析一下:
1、真金白銀的錢:在NCAA打球,球員能拿到的錢少得可憐,甚至飯都吃不飽;而在海外打球,球員通常能拿到50萬美元左右。